張家口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建設用地的申請及有關資料收悉,經研究,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轉用、征收集體農用地1.6489公頃(林地1.6489公頃),以出讓方式供地,作為張家口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建設用地。
二、依照(zhao)有關法(fa)律(lv)、法(fa)規(gui)的(de)規(gui)定,做好征地批準后各項工作(zuo)。按照(zhao)征收土地方案,及(ji)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,落實安(an)置措施,切實安(an)排(pai)好群(qun)眾(zhong)的(de)生(sheng)產生(sheng)活。
PREV: 餐廚垃圾的幾種處理方法
<NEXT: 遵義市東部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工程成功點火!
>